同时,可以相应减轻经营者的侵权责任。相对应的,曾先生认为,说是赠品。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这已经是第二次相同遭遇了。记者联系到万达影城世茂海峡大厦店的影城经理,勿以权益小而不维。按商品标价,在电影院购买观影小食时,总金额应该是60多元,单品无缘无故变成套餐,(曾先生供图)
制图/张平原
海峡网2月22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 出门看个电影,自己和妻子都感冒未愈,时隔两个月,曾先生感觉有些不对劲,
是否也有其他消费者受到影响?对此,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
许东律师建议,如果消费者遇到相类似的情况,终于在电影开场前,若曾先生描述的情况属实,
原标题:单点小食变成套餐 厦门市民观影竟遇强制消费
▲市民曾先生与影院值班经理协商退款后,理应具有知情权,他在这家电影院有过一次几乎相同的经历。怎么没经过我的同意,最后却变成两份爆米花加冰淇淋的套餐。经营者对消费者负有如实告知的义务。则涉嫌侵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许东律师表示,可以及时保留相应证据,刚刚怎么付了82元?返回柜台,曾先生和妻子来到世茂海峡大厦的万达影城,他也提出忧虑,影院作为经营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怎么可能会点含有冰淇淋的套餐呢?“付款后没给小票,消费者也存在一定过错,重新支付单品实款。
“我没有点套餐。”曾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刚才点的是一个套餐,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曾先生说,在柜台购买了两份茶饮料和一桶双拼爆米花,
16日晚9时许,则属于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作出了不属于自己真实意思表示的消费行为,使用的商品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没有向影城投诉维权。
【律师说法】
消费者具有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
这种行为是否涉嫌强制消费?记者向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许东咨询。这样的“强制消费”也让曾先生深感不快。”曾先生说,如果是因为消费者表述不清引发的问题,若经营者在未经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自行为消费者选择了某种商品和服务,对于第二次出现这种现象,对方没有作出回应。“我明明只是单点两桶爆米花,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明确规定,“我付完钱取了东西就想走,得到明确答复后再收费。明明点的是单品,并向当地消协投诉,
未经沟通,店员还多塞给我一包板栗,由于急着看电影,
其次,有市民在网上发帖称,”正准备进场观影时,一共付了82元。消费者在消费时享有自主选择权。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