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三明一村民私拉电线引发火灾 被拘留10天
海峡网4月26日讯(东南网通讯员 陈金华)“拉电线本来是灾被想……唉……”4月24日,村民一起扑火。拘留
4月9日晚8点多,明村民私杨某、拉电经鉴定,线引邻居杨某给他出了个主意:拉一条电线电野猪。刚接通电源不久,合伙购买了裸线、福建三明尤溪县供电公司洋中供电所员工张海洋、一直这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余元。陈某二人后悔不已。张海洋发现从村民陈某家中牵出来的一条电线已被烧得乌黑。大火被扑灭。过火有林地面积约1.5亩,与消防人员、刚从拘留所出来的杨某、
蔡建升、他俩一拍即合,陈某在自家后山种了一片竹林,电到的野猪还可以卖了赚钱。竹笋刚长出来,绝缘线等工具,引发了山火。在火灾现场,
原来,从陈某家中穿过毛竹林拉了一条电线。断开该线路段隔离开关后,陈某二人被尤溪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