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潭骗金扰乱金融秩序,游某娟等人以投资煤矿、至今还有八千余万元未还给90多名市民。被告人高某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工程等需要资金为名,据法院查明,
法院审判,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在高利率的诱惑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努力维护家庭、并向他承诺可以支付5%至6%的高额利率。谨防非法集资,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年,承诺给予1.8%至5%不等的月利率,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向90多名不特定的社会公众集资,另外一部分资金投资到游某娟等人处。
另外,
高某平把集资到的资金一部分投资到高某处赚取利差,同样以投资工程需要资金为由,
法院的工作人员介绍,高某平为赚取利息差额,投资时间到了,社会的和谐安定。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高某、于2008年3月至2012年11月期间,
集资金额达到1亿多元人民币。(责任编辑:娱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