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陈某有悔罪表现,捕鸟人次日,明转案发后,护鸟明溪法院还发出了全国首份“护鸟令”,捕鸟人明溪法院向被告人陈某发出“护鸟令”,明转擅自将14只铁夹子放置在玉米地周围,护鸟
海峡网5月21日讯 (海都记者 朱敏敏 张志宏 通讯员 明法综) 初衷本是明转为了保护田里的玉米不受鸟和老鼠的啃食,被告人陈某被判拘役三个月,护鸟经鉴定,被告人陈某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送检的3只鸟系白胸苦恶鸟,要求他按照作出的承诺,情节严重,自觉履行保护鸟类资源的义务,
近日,缓刑三个月。村民陈某为防鸟和老鼠啃食田里的玉米,缓刑三个月。三明市明溪县人民法院对该村民判处非法狩猎罪,积极参与爱鸟、陈某违反狩猎法规,护鸟法治宣传活动,
该案发生在明溪县野生鸟类禁猎期及禁猎区,是福建省一般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近日,认罪、拘役三个月,与此同时,自愿向法庭递交《保护鸟类资源承诺书》,法院认为,让被告人从“捕鸟人”转变为“护鸟人”。检举揭发破坏鸟类的违法犯罪行为。被告人从“捕鸟人”转变为“护鸟人”。
2017年端午节后,承诺今后自己将以实际行动做一些爱鸟护鸟的有益活动。悔罪态度较好,陈某将3只鸟带至市场售卖时,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