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受权发布)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第届代表大会第次的决决议
新华社北京3月11日电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21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批准《关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人民报告》,同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关于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年国年国批准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民经民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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