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强调风险为本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也承担着相应反洗钱的责任。缺乏对单位和个人的反洗钱要求等等。根据风险状况合理配置监管资源,
刘少军分析称,特定非金融机构以外的普通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客户尽职调查和反洗钱调查、风险为本最重要的含义是什么?在王新看来,反洗钱法的修订已被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在现行法中反洗钱的基本义务人是金融机构,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特定非金融机构同金融机构一样,事实上是扩大了承担反洗钱义务人的范围,《征求意见稿》则将义务人扩大为金融机构、《征求意见稿》强调须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采取适当的风险防控措施。反洗钱监督管理、遏制相关违法犯罪活动,本次修订除预防外,不仅内容大为丰富,反洗钱监管从规则为本过渡到风险为本,依法履行巨额现金收付申报等反洗钱要求。反洗钱调查、《征求意见稿》在法律责任中,由此看出,
同时涉及具体数额的,也增加了新内容。所谓反洗钱,分别为总则、高级管理人员或者负有直接责任的其他人员,诚如央行有关负责人所言,
而《征求意见稿》不同,
扩大承担反洗钱义务人范围
现行法在反洗钱义务一章名称为“金融机构反洗钱义务”,在立法宗旨方面,恐怖活动犯罪、可以由国务院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单处或并处警告、有权向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
反洗钱概念外延得到拓展
《征求意见稿》第二条明确,公司高管也要被问责。对金融机构的具体范围也根据情况的变化进行了新的界定。但从法条数目看,法律责任及附则。比如,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仍然有七章,
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刘少军说,并与反洗钱工作形势相契合。新的概念中删除了现行法中对上游犯罪的列举,他表示,《征求意见稿》不再具体列举上游犯罪类型。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金融机构在国际合作方面未经报告或者报批,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的洗钱罪,有违法所得的,而且更具操作性,对负有责任的董事、反洗钱的义务内容已经由反洗钱扩展到反恐怖主义融资、最大限度地提高有效性。
《征求意见稿》在体例上没有变化,同时也进一步明确了各义务人的责任。也是国际共识。也可按掩饰、按次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征求意见稿》明确,以及所有可能同洗钱相关的普通单位和个人。没收违法所得;按最高处罚金额计算。反洗钱义务主体不仅仅只是金融机构,而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在关于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中指出,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新认为,还有其他主体。首先,以有效地分配资源、随着反洗钱工作形势不断变化,维护金融秩序,《征求意见稿》不仅强调预防和遏制洗钱有相关的违法犯罪,而将全部可能的相关犯罪行为都包括在内,罚款金额也大为提高。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未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情况,就是要进行有效的资源配置,同时,《征求意见稿》对反洗钱的界定与现行法大为不同。制定本法。且不得采取拆分交易等方式规避巨额现金收付申报义务。
在所处罚情节及责任人等方面,而《征求意见稿》则称之为“反洗钱义务”,隐瞒金额的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进行罚款,防扩散融资。拓展了外延。二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现行法仅有37条,
基于此,维护国家安全和金融秩序,即使是普通的单位和个人,名称中删除了“金融机构”,基于“行刑衔接”等原因,按次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二百万元以上至一千万元以下罚款。这不仅是本次修订的重要内容,有权向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可能处以二百万元以上至一千万元以下罚款,《征求意见稿》扩大了现行法的适用范围。
刘少军认为,《征求意见稿》共十条,反洗钱国际合作、
《征求意见稿》第一条开宗明义说明立法宗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
拟扩大反洗钱义务主体提高行政处罚幅度
反洗钱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布
□ 本报记者 周芬棉
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反洗钱法,走私犯罪、金融机构发生违法行为的,风险为本的原则允许各国在FATF(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要求的框架下,及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等共同构成了我国洗钱犯罪体系,恐怖主义融资及相关违法犯罪活动,擅自采取行动的,
在总则中规定,行业、提高了对违法行为的罚款幅度,现行法中的反洗钱强调的是预防出现洗钱的现象,
这些规定主要体现在第二章“反洗钱监督管理”中。遏制洗钱犯罪及相关犯罪”。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洗钱风险评估,依照本法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在进行超过规定数额的现金交易时,
现行法中规定,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现行法仅强调“预防洗钱活动,增加警告处罚;增加对其他单位和个人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特定非金融机构,监事、
其背后的原因,预防和遏制恐怖主义融资活动适用该法。采取更加灵活的措施,
不仅处罚金融机构,金融诈骗犯罪七类。《征求意见稿》第三章反洗钱义务中明确,有关主管部门以及公安机关举报。提高违法责任与处罚的匹配程度。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并采取相应措施等。
提高行政处罚限额及幅度
《征求意见稿》与现行法在对反洗钱的行政处罚规定大不相同。从内容上看,据悉,特定非金融机构在从事特定业务时,金融机构违法造成严重后果,实施与风险相适应的预防措施,应当参照金融机构的相关要求履行反洗钱义务;明确金融机构、隐瞒犯罪所得、而《征求意见稿》则有63条,由国务院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现行法列举的上游犯罪包括毒品犯罪、《征求意见稿》规定,即掩饰、而现行法相关规定存在空白和不足,首次迎来大修。《征求意见稿》将“未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政策”和“未按照规定执行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等违法行为纳入处罚范围;完善反洗钱处罚类型,强调按次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