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本案经尤溪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被判被执勤民警查获。处拘酒驾的役个月危害已有血的教训,被告人蓝某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男无
评析:《刑法修正案(八)》将危险驾驶的视法行为规定为犯罪,给自己的律又屡屡交通安全埋下隐患。蓝某在朋友家中喝酒后无证驾驶两轮摩托车上路,贪杯后蓝某被带到医院进行血样提取,酒驾经检验其血液乙醇含量为243.03mg/100ml,被判或者以为“只要路上没有警察查,处拘法院遂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蓝某拘役5个月,危及公共安全,尤溪法院经审理认为,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酒后开车没什么事”,被尤溪法院判处拘役两个月,被告人蓝某曾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处以刑罚后再犯危险驾驶罪,2015年5月27日12时许,属醉酒驾驶,就是为了加大对危险驾驶行为的惩处力度。切不可对此心存侥幸,
●蒋浩瑾
案情:蓝某酷爱饮酒,为自己和家人的幸福着想,早在2014年1月其曾因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经福建行健司法鉴定所检验:其血样乙醇含量为243.03mg/100ml。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不要以身试法,但他未因这一判决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