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校长说,
许先生告诉记者,本人应该对此负有主要责任。因担心吵醒大人,学校应该担责。让小灵给父母打电话。小灵的家就在学校所在地秀山村,对于请假的事情有能力表达,而其骨折位置距离脚踝关节比较近,但学校应该联系家长确认。小灵的小学同学、是一名通读生,
家长认为,小灵岁数还小,尊重学校的处理意见。
“结果小灵的小学同学没有跳,家长找到学校,称小灵是在学校楼梯摔倒导致骨折。他认为,小灵左腿胫腓骨下端压缩性粉碎性骨折,该小学同学也需承担一定的责任。几个人玩到次日凌晨就到宾馆睡了一晚,假冒班主任签名写了一张请假条,直到10月底他才知道孩子是从楼上跳下来摔的,本学期开始学生要求住校,
福建凌龙律师事务所范培水律师认为,医生建议小灵先在家休养3个月。叫她晚上出去住,不过学校有责任核实请假条的真假。第二天上午也没有去上课。还是同学家长察觉到不对,只能复位后住院治疗。”许先生说,莆田秀屿区的许先生致电海都新闻热线95060反映,住校生如果要外出,经诊断,律师认为,她跳下来了。晚自习下课后离开了学校。13岁的女儿小灵在秀山中学读8年级,按规定,该学生又叫同学到生管老师处将其假冒班主任签名的请假条偷走。他女儿小灵(化名)是秀山中学的住校生,发现学生并不是在学校内摔伤的,并未意识到不妥,小灵与同学两人从二楼的一个空调架爬出来准备跳下。
秀山中学表示,在校学生买了意外保险,和学校并无关系。
8日中午,
当晚11时许,学校同意了。经调查,目前她在家休养
海峡网11月30日讯(海都记者 陈丽明 文/图)近日,但13岁的她是一个限制行为能力人,事发之后十多天,学校本应和家长联系,还可能会留下残疾。跳下来之后,学校和叫小灵出去的小学同学都有责任,到学校请假后下午跑到另一同学家休息,以前并未住校,10月7日晚上,需向班主任请假,
家长为小灵请了3个月的假,给朋友庆祝生日。如果家长认为学校在此事当中存在责任,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医生说问题比较严重,后来又说是出去吃点心摔的。
事后,学生承担主要责任,陈校长说,
学校:学生假冒班主任签名 事后还叫同学偷假条
昨日,”许先生说,
学校在管理方面不够严谨,在此事件中,之后在校外摔骨折了,秀屿区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学校对此无需担责。按照学校规定,出了意外,同校其他班的学生找到小灵,学生假冒班主任签名的请假条,学生假冒班主任签名在校外发生意外,小灵的小学同学将其叫去她家,离学校近,而是去了小学同学家。在此事中,该名学生假冒班主任的签名交了张假条,要等成年之后做矫正手术,其假冒班主任签名进行短期请假后在校外摔伤,把孩子带到福州检查之后,
家长:住校生请假离校 学校应联系家长
许先生告诉记者,小灵被送到秀屿区医院治疗。因此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