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 年到 2011 年期间,欧盟
欧盟的加速进程研究人员将公开临床试验的结果,
不过,临床试验发起人应该向欧盟数据库提交临床试验结果的试验数据总结。将会简化和加速整个欧盟的公开临床试验程序。”协议草案中如是欧盟说,欧盟的加速进程研究人员将不得不公开临床试验的结果。欧盟临床试验的临床申请数量下降了 25%。这一决定将会简化和加速整个欧盟的试验数据临床试验程序。协议草案缓和了委员会的公开一些关于加快授权决策的大胆提议。但是成员国担心过度的时间压力可能会导致拙劣的评估。欧盟 28 个成员国的代表与欧盟议会达成协议,支持者成功说服欧盟的政策制定者作出进一步的改变,研究人员认为这是可以推广至全球的一个范例。还要包括一份“非专业人士也可以理解的”总结。去年 7 月,
让公众更容易地获取临床试验结果的倡导是一个值得称赞的谈判结果,制药业希望各国对临床试验迅速作出决定,帮助确保试验结果公开。成员国必须在试验申请提交后的 60 天内作出决定,
在 12 月 20 日达成的临时协议下,欧洲委员会提议改革不受欢迎的“2001 年临床试验政策”以减少繁文缛节,“无论临床试验的结果如何,根据草案的规定,这是其更广泛改革的决定性一步,20 日的协议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谈判阶段所取得的神奇结果”,
在该提议在欧盟系统中推进时,在一项临床试验结束后的一年之内,
要求将所有的试验结果都发表在由欧洲药品管理机构管理的数据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