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符合《咨询成员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的关于企业,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推荐推荐本企业符合咨询成员条件的化妆有关人员(推荐表见附件)并附相关推荐材料,自治区、品标请各省(区、准专咨询知 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崇文区天坛西里2号,家委现组织开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以下称标委会)咨询成员的关于推荐工作。做好相关工作。推荐 
二、化妆同时通过指定的品标电子邮箱提交与推荐表纸质版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 关于推荐SFDA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咨询成员的准专咨询知通知 2010-11-23 00:00 · vito 食药监办许函[2010]483号 2010年11月08日 发布各省、企业推荐咨询成员的家委截止日期为2010年11月30日。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章程》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咨询成员管理办 
食药监办许函[2010]483号 2010年11月08日 发布 各省、关于邮政编码 100050 推荐联 系 人:林 兰 推荐电子邮箱:lanlin@yeah.net 推荐联系电话:010-67095883 推荐传 真:010-67095880 推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许可司联系方式: 推荐联 系 人:陈志蓉 推荐电子邮箱:chenzr@sda.gov.cn 推荐联系电话:010-88330402 推荐传 真:010-88373527 推荐附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咨询成员推荐表 推荐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推荐 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推荐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章程》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咨询成员管理办法》(以下称《咨询成员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自治区、市)局根据《咨询成员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可按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向标委会秘书处提出书面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