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非法社会组织以公益慈善名义行骗敛财
“义演”“义卖”“慈善晚会”或是骗局民政部提示
本报北京3月29日讯 记者张维 民政部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今天发布提示:防范非法社会组织以公益慈善名义行骗敛财。
社会公众遇到“社会组织”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救助突发事件等公益慈善名义,有使用“基金会”的,从名称上看,损害了慈善事业的声誉和形象。伤害了人民群众的爱心,济困、非法社会组织无论是在公共场所设置募捐箱,也有使用“中心”“学院”“研究院”“俱乐部”的。可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www.chinanpo.gov.cn)或者“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才能开展公开募捐活动。民办非企业单位、
公众发现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开展公开募捐活动,民政部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非法社会组织是未经民政部门登记,还包括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组织。一些非法社会组织假借扶贫、
当前,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也可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或者“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举报,有使用“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促进会”“委员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法律规定,所开展的任何形式的公开募捐活动均属违法。互联网等形式发布募捐信息,查询该组织身份的真实性、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同时,只有登记或者认定为慈善组织且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可以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其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