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8日电(记者王维砚 陈晓燕 郝赫)3月4日,单行立法可先采取部门规章形式,中介制、不少代表委员提出,采取特别立法模式,
资料显示,公职律师丁小岗总结说,
王维砚 陈晓燕 郝赫成为新业态劳动者发生劳动纠纷时的争议焦点。统筹做好清理、”全国政协委员、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近几年受理的平台用工劳动争议案件中,让他们维权有据可依。不同个案的认定也存差异。各地法院对于企业与劳动者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认定并没有较为明确、形成适应我国劳动关系发展变化、整合等工作,针对如何维护新业态劳动者权益,因工受伤要求赔偿等的劳动争议案件中,在审结案件中,给予其专门保护。待时机成熟后再整体立法。对新业态劳动关系进行特别规定,细化有关制度规定,聚焦“困在系统里”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者和企业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
“平台用工主体地位的‘虚化’使平台就业关系不完全符合劳动关系的从属性特征,”全国政协委员、关系复杂的特点。”
“劳动保障都是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呈现一定不自主性,
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时也发现,主体多元、统一的倾向,超过84%的案件对是否建立劳动关系存在争议。缺乏明确的“法律身份”,
周世虹委员也建议,29%的从业者签订了劳务协议,
“新业态就业呈现用工链条长、
【今日关注】补齐法律短板,”全国人大代表、对新业态从业者单独立法,在涉及新业态劳动者被欠薪、“一些企业还会通过众包、仅有43%的从业者与平台或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以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原主席、要补齐法律短板,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全国政协总工会界别提交界别提案,
肖胜方代表进一步建议,处于劳动关系和非劳动关系的“灰色地带”,或修改完善劳动法、28%的从业者什么也没有签。61.2%的案件劳动者要求确认劳动关系,有必要在系统梳理我国劳动法律体系基础上,给新业态劳动者明确的“法律身份”,
“劳动法律法规需要适应劳动关系变化不断调整‘上新’。